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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的有关规定和手续

   

  (一) 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国籍者可申请办理中国护照,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不可申办中国护照。

       (二) 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护照或申请办理护照的换发、补发和延期,申请办理旅行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中国驻南非使领馆领事窗口递交申请。使领馆不受理中介机构代为递交的申请。

  (三) 有关手续要求:

  1、 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护照或申请办理护照的换发、补发,申请办理旅行证,需详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交近照三张(小2寸40mmX32mm、正面、免冠、半身、素背景、平光纸)。

  2、 申请办理护照延期、加注、加页,需填写《申请表》一张,交小2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

  3、 申请换发护照者须提供原护照、南非移民局签发的合法居留证原件(PR、ID、WP等)。如原护照上填写的项目内容有变动,需在《申请表》上注明并提供有关证明。

  特殊原因者需向领事官员说明情况,由领事官员决定是否需提供其它资料。

  4、 中国公民如遗失护照,应立即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并根据居住地所属领区报告中国驻南非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时,除了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交近照外,应提供原护照资料页复印件、警察局的报案记录及本人关于护照遗失时间、地点等详细书面报告一份(报告中须写明原护照的颁发机关、颁发时间、护照号码、护照的有效期、出境时间、地点、抵南非的日期和目的等)。已报失的护照将被注销报废,不能继续使用。

  5、 未满16岁、与父母合用护照之偕行儿童,欲单独领取护照,需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说明,交原合用之护照,并办理相关加注手续。

  6、 中国公民为在南非所生的子女申请办理护照,需提供南非内政部出具的、载有父母姓名的儿童出生证(FULL BIRTH CERTIFICATE)原件及其父母的护照。

  (四) 因公常驻人员申请延期、换发、补发护照,需提供合法居留证件或签证,并征得原发照机关的同意。无合法居留证者,不予受理。

  (五) 中国公民遗失护照并急需回国,经核实身份后发给旅行证。

  台湾同胞(凡未加入外国国籍者)到大陆探亲、访友、旅游、经商,根据本人申请,发给旅行证。

  港澳居民回内地可持回乡证,若无回乡证,根据本人 申请,发给旅行证。

  (六) 香港特区护照。申请人可向我使领馆或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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